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
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主持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播音主持人员2名,为事业编制。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拥有高远的人生和职业理想;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6.品行良好,遵章守纪,身心健康,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所需证件应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09:00至12月06日16:00
查询时间:
2023年11月30日11:00至12月06日24: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按照网上提示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及相关证书。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要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
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面试、笔试。其中面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面试、笔试均为百分制。
(一)初试
网上审核通过人员,于2023年12月8日17:00前将个人作品发送至zzrsk@jn.shandong.cn邮箱(逾期不报送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个人作品为2分钟以内的新闻播报视频作品或评论类视频作品,作品要求mp4格式,有全身、面部特写镜头,素颜、讲普通话、内容不涉及个人信息(不按要求录制发送视频的视为弃权)。视频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姓名+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拨打电话0531-81296609告知工作人员(视频接收成功后不可更改)。
初试实行淘汰制,专家评审小组结合播音主持实际岗位需求对初试人员的作品进行评分。按照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材料提报要求等相关事宜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答辩、试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笔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四)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需缴纳考务费40元。相关事宜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着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其中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公示期递补
因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个人弃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有权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递补期限终止后不再递补。
八、有关说明
1.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咨询电话:0531—81296609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06日 9:00-16:00
报名入口:
济南市章丘区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导语 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3人,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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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
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73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zqrsjgbk@jn.shandong.cn,邮件发送完毕后请考生拨打电话:0531-83228400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4.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其他
2023年度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3228400
咨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9:00—17:00
记者 赵清华 实习生 胡为全 通讯员 王帅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济东强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力量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8日前取得,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8月8日。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3人,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2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请使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浏览器)或Firefox(火狐)浏览器来使用本系统,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的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先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8月15日9:00-11:30,14:00-16:00,到济南市章丘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开先大道789号)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7房间(0531-83228400)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8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类型为综合类,试卷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 9:00-11:00,考试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和《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准备好笔试所需相关材料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前将发布《笔试疫情防控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笔试时间如有变动,也将提前通过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确定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位要一致);
5.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单位)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
2、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32122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0531-83228400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