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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1 20:56 / 作者:www.biddlecn.com

南山学院春考都有哪些专业?

感谢好友小明的邀请!

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下事情梗概!此事还得从2019年4月8日说起,一名女子(小芳)到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报案称:“其养父鲍某某三年多来性侵她多次”。为了维护该女子(小芳)的合法权益,该局在第二天就立案并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经过侦查后,综合了各项的证据后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于是在2019年4月26日撤销了立案。

事后该女子(小芳)和其律师又继续提供线索,公安局在2019年10月9日又二次立案,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对于此案,鲍某某和受害女子(小芳)所言各执一词,受害女状告鲍某某性侵自己,而鲍某某却直言受害女报复自己,据鲍某某所言:“自己对这个“养女”(小芳)十分好,可以说是百般宠爱,要星星不给月亮,是小芳恩将仇报。

这两人到底谁说真话谁说假话了呢?

鲍某某是谁?接下来我们先来看看鲍某某“领养”小芳的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为了所谓的“爱心”吗?

鲍某,男,1972年出生,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曾任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

2015年,鲍某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养女”小芳(化名)的母亲,经过多次协商,由鲍某某“领养”了小芳。当时小芳年仅14周岁。据小芳的母亲说,小芳从小就磕磕拌拌,想给她找一个养父冲一冲。在农村确实有这样的说法,但是这并不符合法律程序。按照领养法规定,男性单身领养女性的年龄必须相差40岁,而鲍某与小芳只相差29岁,并不符合领养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

从理论上来讲,鲍某某的“领养”不合法,他们属于民间私下领养,并没有法律意义的领养关系。鲍某与小芳,并不是真正的养父女关系。这一点鲍某的姐姐也说过。而且鲍某也没有与小芳的母亲结婚。 无论从那方面来看,鲍某与小芳都不存在养父女关系。 一个40多岁的单身男人,去认养一个14岁的养女,这里不得不让人去产生一些猜测。

鲍某某是一名律师,深知法律的运用与漏洞,这样一位有钱又懂得法律的人,确实可怕。至于这两人谁说了假话,山村相信相关部门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案。

至于近年来高校为何会频繁出现,山村认为这与个人的品德有关,不能因为极少数人的师品而否定了所有。当然,对于教师队伍中的败类,应该及早的清出教师队伍,同时也提醒了相关部门,在应聘人员时一定要注意应聘者的师德。对于未成年人,更应该学会法律保护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侵害,也不让罪犯逍遥法外。

对于此事,你认为谁说了假话?欢迎各位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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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为何高校屡屡出事?

若不是这次出事,我们还真不知道这位鲍毓明既是烟台杰瑞集团的高管,又是中兴通讯的独立懂事,还有西南政法大学的兼职研究员。不得不佩服此人果真神通广大。若不是这次南京警方竭力追踪,这事儿说不定还会像一年前那样不了了之。

先为南京警方点个赞,大家如果去看过南京警方和烟台警方的对话录音,在敬佩南京警方一路追责负责到底的精神的同时,大概也会对烟台警方充满了一万个疑问吧?

身为律师,同时又兼政法大学研究员,大概对法律摸得比任何人都透彻。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如果他想要去做,才更容易钻法律的空子。所谓流 氓不可怕,就怕流 氓有文化。

至于说高校为何屡屡出事,我想,除了高校对教职工的管理比较松散之外,或许在更多的人心目中,这些人有文化,不会做出人 模 狗 样的事来,对他们疏于防范,谁料想这些人就是那披着 羊 皮的狼?所以才让他们钻了空子。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