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1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质量,优化政府网站服务,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指引》和《工作方案》,在现有信息化条件下,按照“一标准规范、一平台、一库、一网”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标准规范的制定、省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运行等基础性工作;2021年底前,全面建成“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兼顾个性要求”,涵盖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4大功能的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省级部门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2022年底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借鉴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经验,全面完成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最终实现省级、市级集约化平台和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共用和互联互通。
二、建设模式
结合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实际情况,采用省级、市州分建模式,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
(一)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级部门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
(二)建设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
(三)分级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省级、市级政府网站数据互联互通。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编制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形成包括网站设计规范、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功能规范、安全规范和运维规范的全方位标准规范体系。
(二)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省级和市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政务服务等信息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持续完善,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互认共享。
(三)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级、市州分级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分布式维护,以及各站点之间信息共享和相关管理功能。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
(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达。省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获取政务服务信息资源。以统一信息资源标准规范为基础,对不同部门、不同渠道和不同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标准化梳理,实现“网络通、业务通、数据通、用户通”,实现只使用一个账号、只通过一个入口登录就能办理所有服务事项。
(五)同步完成省级政府网站IPv6改造。将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任务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2020年底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集约化平台建成后,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
(六)强化集约化平台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威胁监测预警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集约化平台安全制度,明确集约化平台运营者与政府网站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多层次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强化集约化平台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构建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的整体防护体系,保障集约化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在向集约化平台迁移时须进行安全评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建设模式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集约化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运维给予资金支持。
(二)靠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标准规范,实施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配合做好省级政府网站迁移等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联络信息表(见附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网站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31—8929814、8929853〔传真〕)。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要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抓好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运维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做到迁移网站不迁责任。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功能迭代更新需要。健全完善培训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7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1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质量,优化政府网站服务,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指引》和《工作方案》,在现有信息化条件下,按照“一标准规范、一平台、一库、一网”要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标准规范的制定、省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运行等基础性工作;2021年底前,全面建成“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兼顾个性要求”,涵盖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4大功能的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省级部门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2022年底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按照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借鉴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经验,全面完成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最终实现省级、市级集约化平台和信息资源库数据共享共用和互联互通。
二、建设模式
结合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实际情况,采用省级、市州分建模式,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
(一)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级部门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
(二)建设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
(三)分级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省级、市级政府网站数据互联互通。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编制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形成包括网站设计规范、信息资源标准规范、功能规范、安全规范和运维规范的全方位标准规范体系。
(二)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省级和市级统一信息资源库,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政务服务等信息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持续完善,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互认共享。
(三)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级、市州分级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集中管理、分布式维护,以及各站点之间信息共享和相关管理功能。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
(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达。省级、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实现用户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获取政务服务信息资源。以统一信息资源标准规范为基础,对不同部门、不同渠道和不同平台的政务信息资源进行标准化梳理,实现“网络通、业务通、数据通、用户通”,实现只使用一个账号、只通过一个入口登录就能办理所有服务事项。
(五)同步完成省级政府网站IPv6改造。将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任务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2020年底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集约化平台建成后,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
(六)强化集约化平台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威胁监测预警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集约化平台安全制度,明确集约化平台运营者与政府网站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多层次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建设,强化集约化平台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构建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的整体防护体系,保障集约化平台安全平稳运行。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在向集约化平台迁移时须进行安全评估。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建设模式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集约化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运维给予资金支持。
(二)靠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标准规范,实施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任务,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配合做好省级政府网站迁移等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联络信息表(见附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网站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31—8929814、8929853〔传真〕)。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要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抓好集约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运维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做到迁移网站不迁责任。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技术功能迭代更新需要。健全完善培训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附件:甘肃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联络信息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