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快乐
过去一年,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等方面,相关部门持续出台政策措施,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带你一起回顾。新的一年,祝龙腾四海!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
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在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含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内容的规定及措施进行专项清理。
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
2023年,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正式施行,新增了239条鼓励条目。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自2023年11月10日起,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
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针对中小微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等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企业在等值1000万美元或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跨境直接投资实现基本可兑换。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
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
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推进电信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金融服务等服务业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优化重点展会供采对接,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加强拓市场服务保障。
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培育汽车出口优势,提升大型成套设备企业的国际合作水平,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优化跨境结算服务。
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稳定和提升加工贸易,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绿色贸易,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妥善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发挥自由贸易协定效能。
鼓励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
发布《国别贸易指南》。
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海关总署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条,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外贸创新发展。
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进一步便利电子口岸企业入网手续办理。
全面恢复进出我国境内邮轮港口的国际邮轮运输。
延续实施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支持办好服贸会等重大展会。
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5个具备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主动开展试点。
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
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政府管理创新领域、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等。
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疆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
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扩大开放、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自2023年12月25日起,对原产于安哥拉、冈比亚、刚果(金)、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等6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国家移民管理局从2024年1月11日起正式施行便利外籍人员来华5项措施。
中国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增至54国。目前,中国长沙、哈尔滨、桂林等3个城市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北京、天津、石家庄等20个城市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中国同23国全面互免签证。
中方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6个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单方面免签政策。
阶段性减免来华签证费。